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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网站,包括: 1、含有裸露人体图片或提供色情服务内容等非法色情信息的网站。 2、含有攻击、诽谤他人或单位等内容的网站。 3、刊登非法销售盗版软件、音像制品、普通出版物或其他有产权产品的网站。 4、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枪械买卖、贩毒等违法行为的网站。 5、恶意攻击和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内容的网站。 6、提供自杀或教唆他人犯罪等负面内容的网站。 7、国家政策法规严令规定不许刊登内容的网站。
二、不符合网站收录标准 1、"建设中"网站。 2、在正常情况下无法正常连接或浏览的网站。 3、点击连接后开启多个视窗,并且关闭网站时会开启更多视窗的网站。 4、网站名称或描述与实际内容不符的网站。网站描述尽可能使用陈述句,不能用否定性的语句,如"无色情内容","不含暴力"等,也不能用"第一"、"最大"等广告性词语。 5、利用客户端程序,恶意更改他人电脑设置的网站。 6、非顶级网址,且只有单页内容的网站。 7、无实际内容,只提供域名指向的网站。 8、被防毒软件测出含有电脑病毒的网站。 9、无中文内容的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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